导游
导语: 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旅行社旅游景点导游服务工作的中级技能人才。
学 制:3年(初中毕业生),2年(高中毕业生)
培养目标:培养从事旅行社旅游景点导游服务工作的中级技能人才。
职业能力: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、健康的心理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;具有获取新知识、新技能的意识和能力,能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社会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语言沟通和社会交际能力,自觉遵守接待服务操作规程,具有安全意识,重视环境保护,并能解决一般性专业问题。同时具有下列专业能力:能根据政策法规与职业规范进行旅游团的服务接待;能处理旅行社前台和外联工作;能独立带团旅游,进行景点讲解;能根据宾客的心理、要求和生活习俗,为宾客提供不同方式的服务并能处理行程中出现的问题;能规范地使用汉语和英语进行导游接待服务。
对应或相关职业(工种):导游(4—04—02—01)
职业资格:导游人员上岗证书
专业主要教学内容:政策法规与服务接待、旅行社业务与实训、带团实训、景点讲解、导游实务、英语会话、服务接待语言技巧等。